南都訊 記者薛冰妮 《廣東省信訪條例》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,各地信訪辦將不再受理應由行政覆議受理的案件,廣東省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負責人表示,全省的行政覆議機關已經做好了銜接,受理範圍將適度放寬。
  有正當理由超過60天申請覆議也應受理
  《廣東省信訪條例》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,我省信訪將不再受理這些應由行政覆議受理的案件。一些市民擔心受理範圍會收窄。
  廣東省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負責人介紹,全省的行政覆議機關已經做好了銜接,受理範圍將適度放寬。根據行政覆議法規定,從知道行政機關具體行為起,60天內應提出行政覆議申請,對超過這個期限的申請,只要市民有正當的理由,行政覆議機構應先行受理。
  其次,市民不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覆議的,只要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,行政覆議機構也應受理。例如醫患糾紛中,患者家屬舉報對違規醫生的處理不服的,雖然他不是處罰當事人,但存在利害關係,因此,行政覆議機關對這類案件也應受理。
  對行政處罰不服占首位
  近年來,廣東行政覆議申請數量同比均大幅增長。特別是在2011年,總量突破1萬件後呈持續高速增長態勢,年均案件量增加3250件。去年,廣東省各級行政機關共收到行政覆議申請17408件,是2008年6703件的2.6倍。
  在行政覆議中,市民對處罰有意見的情況最為多見。2013年行政覆議申請,行政處罰類5646件,位居第一位,占總數的32%。從類型上看,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、勞動和社會保障、工商、質監、土地權屬等民生領域,占了7成。
  “68%案件都在珠三角,說明經濟生活水平越高,依法維權意識越強,尤其是對食品藥品質量安全、勞動社保等民生領域,也是導致社會普遍關註的敏感行政爭議的主因。”廣東省法制辦行政覆議二處處長黃東翔介紹,廣州、深圳案件數量最大,分別為3884件和3825件。
  去年廣東“民告官”3成告贏了
  “去年廣東行政覆議綜合糾錯率約為3 0 %。”廣東省法制辦行政覆議二處處長黃東翔表示,也就是說3成民告官,是老百姓有理並且得到了支持。
  在行政覆議案件中,直接糾正行政機關的決定有1152件,約占審結案件的7%。其中撤銷777件、變更2 0件、責令履行9 8件。
  黃東翔分析,在這些老百姓告贏了的案子中,都存在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、適用法律依據錯誤、違反法定程序,或者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等方面的問題。  (原標題:行政覆議受理範圍將適度放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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