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山網訊(通訊員王昆侖報道)弟弟犯了罪,哥哥及其好友不惜以身試法千方百計為他隱藏罪證,兄弟之情雖深厚無比,但國法不容私情。近日,新疆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:大濤、阿成兩名被告人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分別判處大濤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二年、阿成有期徒刑6個月,緩刑一年。
  為幫弟弟,他偷偷埋槍
  “小濤怎麼這麼不小心!”今年3月的一天,得知公安機關正在調查其弟弟小濤非法持有槍支的事情後,大濤不由地又急又氣。
  此時,他猛地回想起此前小濤曾借用過自己家的地下室。經過一番尋找,小濤藏匿於此的國產制式小口徑步槍1支赫然呈現在大濤眼前。
  那一刻,大濤心裡非常清楚,如果這支槍被公安機關查找出來,小濤必將因獲刑而身陷囹圄。
  在親情與法律間幾番糾結之後,大濤做出決定:幫助小濤隱藏證據,讓他免於牢獄之災。大濤鋸斷了槍托後,開車到托里縣吉思汗山腳下,把斷了的槍支包裹好後掩埋。
  為幫朋友,他答應隱藏
  埋好槍,大濤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,一顆心便漸漸放了下來。誰知沒過多久,大濤竟然在自家書房床下又發現了小濤藏於此的裝有子彈的電腦包!
  這一回,大濤沒有過多的猶豫,簡單思考了一下之後,就決定將該電腦包轉移至其好友阿成家。他將小濤正在因槍支被公安機關調查的事情告知了阿成,請求他幫忙藏匿“電腦包”。阿成礙於朋友情面答應下來,並將這個“電腦包”藏匿於自家地下室內。
  事情敗露,他倆均被訴
  大濤、阿成幫助小濤隱藏證據的事情很快敗露。公安機關以大濤、阿成涉嫌毀滅證據罪將其移送至克拉瑪依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  經克區檢察院審查發現,本案中大濤鋸斷槍托的行為,看似是毀滅槍支,其實並不能稱其為毀滅。因為槍托只是槍支的次要部分,鋸斷槍托並不影響槍支的擊發和它強大的殺傷力,達不到毀滅的後果;而掩埋更不可能消滅槍支的性能。
  大濤和阿成的掩蓋行為,究其根源只是想要幫助朋友窩藏贓物,實際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,企圖使小濤逃避公安機關打擊,將此案定性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合理合法。
  檢察官釋法>>>
  講義氣得有度 幫忙需守法
  如今,大濤、阿成已經認罪伏法,在譴責犯罪的同時,又不免讓人感到惋惜。中華民族是一個講信、講禮、講義的民族,多少禮儀名篇千年傳唱,經久不衰,但是講義得有度,幫忙需守法,否則只能仗義幹了壞事,幫忙卻進了牢獄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)  (原標題:新疆克拉瑪依:顧念兄弟情 窩贓終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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